文:馮光遠

by 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之「三少四壯」專欄

  藝人因為光碟的事情,召開記者會,解釋了一堆,結果世事並不如他所料,隨之而來的反應,讓他更加不能招架,藝人午夜夢迴,一定很懊惱,「我解釋那麼多幹嘛?自己找死。」

  的確,人生許多時候,根本不要解釋太多,事情發生就發生了,解釋徒增複雜性,事情如果根本沒有發生,解釋徒增可疑性。

  「剛才那通電話是不是那個狐狸精打來的?」
  「哪個狐狸精?」
  「你心裡清楚,還哪個狐狸精勒?」
  「喔,妳是說內衣廣告的那個AE珍妮?」
  「內衣廣告?你什麼時候接了內衣廣告的案子,我怎麼都沒有聽你講過?」

  從此,關於珍妮,有的吵了,當初為了不想惹麻煩而把內衣樣品送掉的動作也被扯出來的話,就不只吵珍妮,芮秋、蘿莉塔、娟娟、小兔子...都會因為那個多餘的解釋而一一登場,「你跟她沒有曖昧,幹嘛送她那麼性感的胸罩?」「那個樣品剛好是她的SIZE啊,不送她送誰?」「你怎麼知道是她的SIZE,你量過了?」反正,午夜夢迴,還是那句話「唉,當初講那麼多幹嘛,自己找死。」

  「予豈好辯哉,予不得已也」,孟老師的話大家都背下了,於是人生充滿了辯論、解釋,明明可以一句話不講就解決的事,也要嘰哩呱啦個不停。

  一個小小的車禍,交換一下保險公司的資料就可以解決,或者等鑑識人員來就好了,解釋那麼多幹嘛?

  「我以為你也會讓我,那輛紅色的車子如果不讓我的話,我當然就會減速慢下來。」
  「哪有直行的車子讓對向違規左轉的車子?還好我踩煞車踩得快,要不然更慘。」
  「那輛紅車讓我,我怎麼想得到他後面的車子不讓我?他停在那裡,我也看不到他後面有沒有車子...」

  解釋那麼多,車子還不是撞了停在路上,再多的解釋,也無法使時光倒轉讓事情不發生,講那麼多幹嘛?

  回想一下,人生裡,與愛情有關的解釋,應該最是吃力不討好、最是愈描愈黑、最是讓人萬念俱灰或者啞然失笑的。

  「為什麼要跟我分手?你說,為什麼?」

  唉,不想再交往,真的要解釋清楚才能獲釋嗎?好吧,就解釋吧,因為,因為能量用完了,因為要考一個很重要的考試,因為對面搬來一個美眉對我嫣然一笑,因為銀行裡的存款對我說,算了吧,沒有閒錢了,因為覺得自己可能中鏢了不想害到妳,因為那天妳說小張的好話聽了真不是滋味,因為發現妳太迷政論節目,因為葉利尼克寫得好,海因茲的雙親要海因茲把眼光放遠,找真貨,布莉姬的頭髮可不是,那是染色的,因為決定要出櫃了,以後我們只能當姊妹不能扮情侶,因為有狗仔跟蹤,因為妳的屁股太大了,因為處女座的妳不可能跟天蠍座的我有任何形式的善終,因為人生有比談情說愛更重要的事。

  還不夠?

  好吧,下個星期到廟裡來辦會客,那個時候妳什麼事情就都明白了。

  總之,我認為「我傾向不解釋」這句話應該被列入教材,跟「予豈好辯哉,予不得已也」一樣,最終成為大家朗朗上口的一句話──當然,電影導演永遠不得拿這句話當藉口來擋影評人(註一)。
(註二)

(註一):因為許多影評人都認為,電影是拍給他(她)看的,電影的成就,導演的功力,是他(她)說了算,導演為了讓影評人自我感覺良好,是不可以不解釋自己作品的,是不可以不解釋自己雖然拍了最棒的同志電影可自己並不是同志,是不可以不解釋自己真的不是那麼計較作者論,是不可以不解釋在那部大賣的武俠片之後,有沒有拍續集的必要其實可以討論。至於解釋完了,影評人買不買帳,或者影評人的解釋會讓你看到頭暈,以致「who care」脫口而出,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
(註二):我傾向不解釋為什麼在看了昨天的人間副刊之後,決定加(註一)跟(註二)這幾句話。

(本文作者為《老子》一書的批發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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